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修正「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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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7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309 |
公告內容 | 主旨:修正「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作業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一份,請確實依規定辦理人員遴補作業。 二、另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業已明訂迴避進用相關規範;復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97年2月5日局力字第0970002293號函意旨略以,機關首長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不得新進用臨時人員或部分工時人員。請各機關於進用非編制人員時,確實依迴避進用及進用期間之限制等相關規定辦理。 <新北市政府1110629新北府人力字第1111192879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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