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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市所屬學校教職員工生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均應依中央規定,明確填報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804
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學校教職員工生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均應依中央規定,明確填報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9969號函、教育部109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00581號函及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揭規定於審核假單時,應審慎考量學校教職員生之健康安全,出國假單需經校長或其授權者核准;公立學校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辦理,於校務行政系統-智慧差勤管理模組辦理請假或出國註記等事宜。 三、另於當事人返國後,應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進行居家檢疫等措施,凡非因公出國者,倘請防疫隔離假為不予支薪,並應依本局111年5月31日新北教中字第1110983699號函辦理。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0628新北教新字第111119337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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