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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關於近期開放施打新冠疫苗第3劑(即第2劑滿12週後可打第3劑-追加劑),得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7日新北教中字第1101863533號函公假半日,課務自理方式處理;職員亦比照辦理。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85
公告內容

[人事室提醒]
1. 基於加強學校防疫措施,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教師接種新冠疫苗第3劑,得依本局110年10月7日新北教中字第1101863533號函公假半日,課務自理方式處理;職員亦比照辦理。
2. 於校務系統請假時,請附”公文”及 預約單,若未附預約單,則請於疫苗施打畢,到校務系統查該筆假單將”施打黃卡”拍照上傳。
3. 公文亦置於//163.20.2.8/share/110學年度/110學年度上學期/00_請假附件/5_人事室/11010_施打疫苗得請公假半天-重申「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假規定-新北教中字第1101863533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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