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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並加強宣導及嚴加考核。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500
公告內容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並加強宣導及嚴加考核。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1302703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新北市政府1110620新北府人考字第11111722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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