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經行政院核定,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依核定修正特教職務加給表,持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1,800元調增至2,800元;未具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600元調增至900元,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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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核定修正特教職務加給表,持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1,800元調增至2,800元;未具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600元調增至900元,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