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公告
為鼓勵學生多元發展,肯定其在語文、體育、科學及才藝等各領域的傑出表現,本校即日起開放「特殊展能市長獎」申請。歡迎符合資格的應屆畢業生踴躍報名!
📌 申請類別與名額
本年度總名額共計 4 名,原則上由以下四類各取 1 名(積分須達 10 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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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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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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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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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藝類(包含表演藝術、音樂、美術、技藝競賽等)
若某類別名額從缺,將由其餘類別總積分高者依序遞補。
✅ 報名基本條件(缺一不可)
- 獎懲紀錄:報名截止前須完成改過銷過程序,且不得有任何記過紀錄(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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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學習領域成績須符合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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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限制:不得與「學習卓越市長獎」重複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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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需提供申請類別之獲獎獎狀正本或影本(限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19 日之獎項)。
📅 重要時程提醒
- 學生申請截止:115 年 5 月 19 日(二)前將申請表與證明文件交至班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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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初核送件:115 年 5 月 20 日(三)前由導師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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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會議:115 年 5 月 22 日(五)召開。
📊 積分計算重點摘要
- 競賽積分:依國際、全國、縣市、區賽、校內賽等層級計分。
- 團體競賽(5人以上)之積分以 60% 計算。
- 同一學年同項競賽僅採計最高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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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擔任班級/社團幹部、小老師,每學期表現優異並獲嘉獎以上者,最高採計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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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比序:若總分相同,依序比「競賽總積分」、「國際賽積分」、「全國賽積分」等 7 項比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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