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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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0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防疫專區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97 |
公告內容 | 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僅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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