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函以,有關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得由服務機關斟酌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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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42 |
公告內容 |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得由服務機關斟酌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1274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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