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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3梯次)」,歡迎有意願任教閩南語之教師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研習講座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31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46552號函辦理。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從事閩南語文課程教學之師資:(一)取得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二)前目以外,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先予敘明。
三、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112學年度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各校掌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並以111學年度開課及現有符合資格師資現況,推估112學年度7至8年級閩南語師資需求,尚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依學校規模,薦派1至3人有意願任教閩南語之教師參與本次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前開薦派結果將納入112學年度本土語文師資整備作業併同檢討,請確實依本案研習計畫薦派足額教師參與研習。
四、為鼓勵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以及參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各公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及各梯次薦派教師),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第2梯次報名費補助。近期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至111年11月25日止,請提醒教師依限完成報名。
五、報名名額: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餘額再開放予非薦派教師自行報名。
六、報名方式:
(一)學校薦派:
1.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原住民族語及客語通行語地區除外)。
2.請各校彙整推派人員名單,於111年11月24日(星期四)前,填寫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_m0-lZbSM8zCxr7jx5LTqQ5kC0AebuQWFlUbnHRvwnI/edit#responses 。
3.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本局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
(二)自行報名:
1.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具閩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2.報名期限自111年12月5日起(星期一)至111年12月7日(星期三)止,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3.自行報名之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本局同意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七、研習課程與日期:計5日、40小時,含課程、測驗及實作,課程日期自112年2月1日(星期三)起至2月5日(星期日)止。
八、研習人員於完成40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九、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詢問,電話:04-22183958或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
十、檢附旨揭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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