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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新北市112學年度國中英語繪本創作發表競賽,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之訊息。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課研組
公告類別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7
公告內容

一、依據112年12月15日新北教中字第1122497170號函核定之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於參賽作品規範【第柒點 第五之(二)項】敘述:「運用的素材或紙張不限,圖畫得以手繪或電腦軟體製作,英語文字可用電腦軟體繕打,…(以下略)」、注意事項 【第拾貳點 第一項】敘述:「鼓勵參賽人員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若涉及抄襲、模仿之相關罰則,由送件者自行負責。…(以下略)」,合先敘明。
二、旨揭競賽,首重原創性及獨特性之精神,故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三、請各校務必將前揭訊息盡速公告轉知各參賽選手及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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