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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提升國中部分領域科目專長授課比率,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開辦第二專長學分班,想報名第二專長學分班的老師請洽教學組報名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2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446A號函暨111年2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1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依據111年1月5日學分班開班協調會議決議,為提升國中表演藝術、家政、健康教育、童軍及地球科學專長授課比率,爰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前列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考量本市學校專長授課比率、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薦派對象說明如下:
(一)本市公立國民中學(含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正式教師名單(依推薦序號排序,每位教師限選一科,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

(二)本市以薦送教師至北區師培單位為原則,若貴校教師填報中區及南區師培單位將列為備取,先予敘明。實際薦派排序及薦派之師培單位,由本局依各校師資結構及師培單位名額做調整。
(三)倘若學校在表演藝術、健康教育、童軍、家政、地球科學等科目,有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情形,請踴躍推薦教師參與。另已依據本局110年11月3日新北教中字第1102052773號填報薦送表演藝術、健康教育、童軍、家政、地球科學等科目教師名單,勿重複填報薦送。

四、檢附「教育部薦送國中教師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說明 」及「111年度薦送國中教師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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