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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改善空氣品質,加強機車定期檢驗觀念。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7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於所屬看板、跑馬燈及網站協助播放,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自主實施排氣定檢,逾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罰新臺幣500~3,000元,最重將註銷牌照!」。

二、倘仍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逕洽本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機車定檢專線(02)22505031、(02)2250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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