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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1學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輔導團國中組新聘團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研習講座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18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市「111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14、15、16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甄選資格:
1.職務及資歷:現職或曾任學輔行政(含主任或組長),且累積3年以上資歷者。
2.學務處及輔導處工作經驗豐富,具專業知能及服務熱忱。
三、送件報名:請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寄(送)達寄(送)達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葉菁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送件後,請來電確認(02)29603456分機2634。
四、資料初選審查後,通過名單及口試時間表將於111年9月23日(星期五)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電子公文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友善校園資源網(http://friendly.tw/)。
五、甄選相關資訊:
(一)日期:1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時起。
(二)地點:新北市立大觀國民中學。
(三)當日請於口試時間前30分鐘報到。
(四)面試時間:15分鐘 。
(五)評分標準:最低錄取標準80分(含),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六)參加甄選之主任,本局同意當日核予公假半日(課務派代)。
六、甄選結果將於111年10月5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電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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