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26 公告內容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府教育局函、旨揭作業程序懶人包等,請詳參。 1130418局函 1130418局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國教署113年4月16日1136000671號函.PDF319.5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30418局函.pdf284.2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國教署113年4月16日1136000671號函.PDF1130418局函.pdf Attach1 Attach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Attach2.pdf85.7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Attach1.pdf83.2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Attach2.pdfAttach1.pdf Attach3 Attach3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Attach3.pdf596.3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Attach3.pdf 相關附件 【2024-04-23】轉知新北市中和區中和國民小學辦理新北市112學年度典範社群跨校 ... 【2024-04-22】112學年度第2學期服務學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