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一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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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07 |
公告內容 | 說明: 貴校同仁倘已依現行原則規定完成24小時研習,其研習時數證明爾後仍得用於向該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不受旨揭原則修正之影響,併此敘明。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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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一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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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07 |
公告內容 | 說明: 貴校同仁倘已依現行原則規定完成24小時研習,其研習時數證明爾後仍得用於向該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不受旨揭原則修正之影響,併此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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