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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素養提升暨認證展延研習,請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研習講座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2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環境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及該部112年2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16539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本市以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人員為主要對象,利用相關環境教育知能的交流等,辦理旨揭研習,使其將增能課程中的專業知識帶回學校、有效落實推廣環境教育。
三、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研習時間: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研習地點:線上即時遠距教學(Google Meet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三)研習對象與錄取人數:
1、限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總人數不超過80人。
2、持有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以下稱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優先錄取,同一學校至多錄取2人;如有餘額則由持有效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同一學校得錄取人數不限;若仍有餘額,再由現未持有效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含未曾取得認證及認證效期已過者),同一學校錄取人數不限。
3、錄取人員將另行以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及環教中心網站,屆時請全程參與。
4、不接受臨時報名。

(四)請於112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月17日(星期日)深夜12時自行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sdec.ntpc.edu.tw/)首頁「研習資訊」項下報名(不在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亦不需學校薦派)。

四、其他說明:
(一)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按節查核出席情形、依Google Meet Attendance外掛程式紀錄上線時間、據以核發研習時數。
(二)本局同意學員研習當日依實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另同時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及教師研習系統。
六、若對本研習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電話(02)26100305分機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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