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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文山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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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文山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設置要點(1101227臨時校務會議通過)
110年12月27日臨時校務會議通過修正<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設置要點>
  • 本委員會置委員由十三人修正為十一人。
  • 行政人員五人(校長、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總務主任及輔導主任),修正為三人:校長、學務主任及輔導主任。
新北市立文山國民中學服裝儀容檢查規範要點(公告)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7600A號函辦理。 二、重申各校服儀規定,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及立法精神,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 三、檢視重點包含: (一)項目一:因性別而限制學生的服裝穿著 1、規定男學生的制服只能穿褲子或褲裝。 2、規定女學生的制服只能穿裙子或裙裝。 3、規定男學生只能打領帶,女學生只能打領結。 4、僅規定男學生需繡姓名。 (二)項目二:限制學生的頭髮長度,未符合性別印象 1、限制男學生的頭髮,前不覆眉、側不覆耳、後不覆衣領。 2、限制女學生的頭髮,不得削短、薄髮、不可故意削短變形。 (三)項目三:對男女服裝顏色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規定 1、限制制服的顏色。 2、限制領帶(結)的顏色。 3、限制襪子的顏色。 4、限制鞋子的顏色。 5、限制學號繡字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