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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要公告》110學年度第2次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期限延長至110年11月4日(星期四)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輔導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14
公告內容

本市110學年度第2次國民教育 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時間自 110年10月1日(星期五)起110年至10月31日(星期日) 止,並請申請人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 系統(以下稱本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辦理申請。
因應系統憑證更新期間,為確保申請人權益,擬延長申請文件 上傳時間,自系統修正完畢當天起算一個月,爰延長申請 期限至1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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