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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原住民族勞工於各該族別歲時祭儀之放假規定,請貴校加強宣導並依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55
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原住民族勞工於各該族別歲時祭儀之放假規定,請貴校加強宣導並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11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1480號函及本府110年11月26日新北府勞業字第1102281634號函辦理。 二、按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族別歲時祭儀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雇主應予放假1日且工資照給,不受該歲時祭儀是否實際舉辦而影響;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工作者,工資加倍發給。至歲時祭儀實際舉辦日期若因疫情影響而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日期間不同者,可經勞雇雙方協商調移至實際辦理日期實施。 四、111年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業已公告,請參考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歲時祭儀專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1206新北教秘字第11023095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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