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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度編制內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規定」,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152
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度編制內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規定」,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附則第1點辦理。 二、有關烏來區公所編制內員工健康檢查補助部分,請於本府規定之最高額度範圍內,循預算程序比照或自行訂定補助規定辦理。

本次修正重點
1. 111年健檢補助改為4500元。
2.工友.特教助理員.約聘僱人員,只要在110.12.31滿40歲也可以在111年健檢申請健檢補助。
詳請請參閱上述111健檢補助規定。

特別說明:
1.公教健檢相關專案及規定可到 公務福利e化平台 查詢 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
2.健康檢查補助的受檢醫院 請特別注意須為下列所列醫院或診所方有補助,可到 https://www.csptc.gov.tw/News_Content.aspx?n=526&s=12063 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
3.各受檢人應至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並依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排定之檢查時間,覈實給予公假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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