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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60
公告內容

主旨:修正「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標準表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1份。
二、另各機關職務代理人所辦理之業務,應屬其所在單位執掌事項,並應與其所代理職缺之職責程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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