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標準繳納基金費用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53
公告內容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標準繳納基金費用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管會)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標準辦理退撫基金費用繳納事宜。
三、另基管會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111年11月15日由系統自動進行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更新作業,屆時如無法由系統自動更新者,請至該會網站(網址:www.fund.gov.tw\下載專區\軟體下載)下載相關更新軟體後執行系統更新作業。
四、各機關學校如有繳費疑義,請電洽基管會業務組(公務人員:8236-7328;教育人員:8236-7319);系統更新及操作疑義,請電洽該會資訊室(8236-7408或8236-7413)。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