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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函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該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一案,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9
公告內容

主旨:行政院函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該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111年11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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