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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函以,有關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得由服務機關斟酌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18
公告內容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得由服務機關斟酌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1274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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